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接受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直接领导,具体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提供创新创业孵化场地和孵化企业基本办公条件,负责创业基金筹集、管理以及小额无息贷款申报,受理学生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申请,在各院系推荐的基础上,对《创业计划书》进行评估、审核;

二、办理企业进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程序,搭建科技信息网络平台,提供科技和产业信息,创业项目的开发和对接,引进融投资服务,落实《进入创业孵化基地承诺书》和《家长意见书》签字,办公经营场地和设备的借用手续;

三、指导学生办理企业工商登记、税务登记、购买发票、刻章、代码证与银行开户等指导工作,提供办证相关证明材料;

四、制定创新创业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并定期做好指导教师职责履行情况的工作记录,提供管理咨询、法律、会计、审计、评估、专利、企业管理、战略设计、市场策划、国际行销等咨询服务,为入驻企业进行行业研究、项目投资分析等;

五、聘请学校法律教师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法律顾问,通过培训、咨询等途径帮助学生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六、与创新创业学生家长保持一定联系,使他们了解学校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目的意义,取得家长对学生创新创业的支持;

七、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要求,制定创业教育引导计划,开展创新创业专题培训、经验交流、外出考察等多种形式的创业实践教育活动;

八、对创新创业经营过程的资金投入、周转、积累和商品的进货、销售、库存等各环节进行检查和监督指导;

九、关注创新创业学生与社会其它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提醒学生预防各种欺骗行为;

十、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指导企业建立账册,做好部门的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成本核算工作,汇编财务月报表和商品流通月报表,及时掌握各种创业企业的商品流通、业务收入、支出、税费、利润、库存等情况;

十一、定期集中召开创新创业学生会议,开展创业沙龙、创业知识竞赛等活动,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提供针对性咨询和辅导;

十二、制定考核办法,按照创业项目、经营能力、管理能力、创业成果等指标进行考核打分,考核优秀者颁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明星证书;

十三、定期对企业经营现场进行巡查,检查各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学生存在的疑难问题或经营中的困惑予以指导;

十四、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规章制度,对制度贯彻情况实行定期检查;

十五、草拟工作计划、总结;

十六、配合学校搞好记者来访、来宾接待工作及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十七、与政府机关包括人社部门、工商、税务、文化、卫生等相关部门保持联系,为创新创业学生争取最优惠政策;

十八、与企业合作,组织科技创新活动,提高创业项目科技含量;

十九、面向全校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指导》、SIYB培训课程,开发学生的创业潜力,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兴趣,同时选拔好进入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后备项目;

二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科学研究;

二十一、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有关资料的整理、分类、保管和归档工作。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