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正常经营,保障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依照学校创建“平安校园”的精神,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实际情况,特定以下制度:

一、各项目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督促、检查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经常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强防火安全意识,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向“119”和消防中心、校保卫处报警。校值班室电话:0730-8640110。

三、经营场所和办公室内不准使用明火装置,不准乱接电源和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热器具,严禁吸烟。

四、销售物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堆放整齐,严禁化学危险品混放,易爆物品不准进货,易燃物要放在指定地点,进货包装纸箱、木板条和杂草要及时清除。

五、经常检查电灯、电器开关等设备的完好情况,如有损坏、异常现象或不安因素,应及时报请修理。

六、工作结束时应检查门窗关锁情况并切断电源。

七、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工作,重大节日建立完善部门安全值班制度。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