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聘创新创业导师的暂行规定


 

 


一、外聘创新创业导师资格

1.担任国内与创新创业相关的单位或部门中高层领导职务;

2.国内外著名企业家、湖南理工学院校友会知名企业家;

    3.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4.从事企业经营管理5年以上;

二、外聘创新创业导师职责

1.每年在学校开设一次以上公开讲座;

2.为在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和实践课程教学;

3.每年度至少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学生授课或讲座一次。

三、外聘创新创业导师权利

1.可以以湖南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创新创业导师名义对外宣传;

2.授课与讲座享受学校的补助。

四、聘任方式

由学校相关部门推荐、本人自荐,提交本人简历,经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审核后颁发外聘创新创业导师证书,实行两年聘任制,聘任期满后视情况续聘。

五、工作方式

外聘导师实行灵活型工作方式。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