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理工学院就业派遣和就业情况统计工作奖励办法



一、奖励条件

1、就业材料收集及时、整理规范。按学校就业部门的要求,认真收集整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灵活就业单位用工证明、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毕业生参加国家和地方基层项目等就业证明材料。要求就业证明材料做到收集及时,无漏收现象;整理规范,按照协议书编号从小到大排序,无错放漏放现象。

2、就业材料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对就业证明材料如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基层项目、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中心托管合同、经过批准的暂缓就业申请表等进行扫描,建立毕业生就业材料电子档案。必须对所有就业证明材料进行扫描,扫描件统一用毕业生本人的就业协议书编号命名,扫描件清晰、编号正确。要求已就业毕业生全部建立就业材料电子档案,并与纸质材料一一对应,无遗漏现象。

3、就业派遣方案准确全面。按照毕业生就业去向八大类:派遣、升学、回原籍、非派遣、出国、待分、中心托管、取消等,将毕业生就业相关信息准确全面录入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按毕业生就业去向分类审核通过后,制订就业派遣方案。要求就业去向分类正确,能与毕业生就业材料一一对应,录入相关的信息准确、全面。

4、毕业生档案材料整理齐全、归档及时。毕业生档案主要材料包括: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体检表、实习鉴定表、学籍表、成绩表、学士学位申请表、就业通知书及奖惩材料;其他材料可能包括:高中毕业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团员材料、党员材料等。要求选派整理毕业生档案的人员责任心强,档案材料收集齐全,无漏放,错放现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归档工作,就业专干要自始至终参与档案整理工作全过程。

5、毕业生档案转迁规范、报到证发放工作有序。毕业生档案转迁原则上采取机要件形式邮寄,特殊情况下可申请自带档案,部分毕业生暂时不办理档案转迁的,学生档案室负责免费保管两年,两年后将移交给专业的档案管理机构。对转迁档案的毕业生,要对他们说明转迁的方式(邮寄或自带),分别填写“湖南理工学院2013届毕业生档案邮寄信息登记表”和“湖南理工学院2013届毕业生自带档案申请表”汇总档案转迁情况后,填写“湖南理工学院2013届毕业生档案转迁情况汇总表”。从6月17日起(从毕业生离校时间起),学校开始办理毕业生档案转迁,发放第一批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要求档案转迁的信息填写清楚,毕业生自带档案审批规范严 格,自带档案领取和报到证发放时,经办人要认真清点份数,并与发放记录表中的名单相对应,毕业生根据“湖南理工学院2013届毕业生档案及报到证领取记录表”领取档案和报到证,发放时毕业生凭毕业证领取,领取时要做好签名记录,不得代领,凡没有领取的毕业生档案和报到证必须及时返还给学校就业中心统一保管,经办人办理好登记交接手续(表格一式两份)。

6、毕业生就业台帐健全。为全面掌握毕业生就业情况,要对毕业生就业去向和就业状况进行跟踪统计,建立健全的毕业生就业台帐。毕业生就业台帐数据包含毕业生基本信息和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毕业生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协议书号、生源所在地、本人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就业状况等;用人单位信息基本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全称)、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联系人或负责人等。要求就业台帐的各项信息填写清楚、准确、完整,与毕业生就业就业证明材料一一对应。

7、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标(截止7月31日)。机械学院、信息学院、化工学院、土建学院、经管学院、外语学院、物电学院、南湖学院机电系、南湖学院工程系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2%以上;政法学院、中文学院、新闻学院、数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南湖学院文法系、南湖学院外语系、南湖学院经管系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0%以上;音乐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南湖学院音乐系、南湖学院美术系、南湖学院体育系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6%以上。

二、奖励等级

1、一等奖,评选条件中的7项工作全部高质量完成,奖励1000元;

2、二等奖,评选条件中的6项工作高质量完成,1项工作较好的完成,奖励800元;

3、三等奖,评选条件中的5项工作高质量完成,2项工作较好的完成,奖励500元。

三、评选程序

1、由本人申请,填写《湖南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就业情况统计工作奖励审批表》,学院推荐审核,并由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组长签具推荐意见;

2、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组织专家对照7项评选条件进行初评;

3、主管领导审批;

4、报请校务会审定通过。

四、本办法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3年3月16日


湖南理工学院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就业情况统计工作

先进个人奖励审批表

院系

姓  名

性别

政治面貌

职务

工作完成情况对照∧奖励条件填写∨

学  院  推  荐  意  见

组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招就处意见

处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审批意见

主管校长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