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目前我校各学院就业专干主要由毕业年级辅导员担任,由于辅导员大多从低年级学生带起,直至学生毕业,如此循环往复,因此每年的就业专干基本上都要重新学习、了解国家有关就业创业的政策、联系招聘企业,重新熟悉就业工作的程序、就业材料、数据的收集统计等,由此影响了各学院就业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为改变这一状况,切实加强就业工作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各学院均设置一名相对固定的就业专干,形成就业专干、毕业生辅导员、论文指导教师、学生就业工作志愿者“四位一体”共同开展就业工作的模式。
一、就业专干由各学院从本院专任教师和辅导员中推荐,参考标准如下
1、关爱学生,事业心强,社会交际能力强,能独挡一面开展各项工作;
2、熟悉本学院各专业的基本情况,工作协调能力较强,与学生、同事相处融洽,
3、本人愿意参与就业工作,并具有撰写调研报告的能力。
二、就业专干的基本职责
1、负责安排本学院各专业、各年级就业创业指导课,自己担任或聘请任课教师(担任教学须符合学校相关规定);
2、负责本学院就业信息网建设,建立用人单位信息库,收集、审核、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负责宣传国家、湖南省和学校的各项就业政策和规定。
3、负责本学院毕业生跟踪调查工作,包括:毕业生就业工作满意度调查、毕业生对学校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等;
4、协助毕业生辅导员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收集整理毕业生就业状况信息,制定毕业生就业派遣方案;
5、协助毕业生辅导员做好毕业生就业证明材料的收集,就业数据的报送;
6、协助本学院领导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和管理实习就业一体化基地,邀请用人单位来校招聘;
7、协助本学院领导撰写本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三、固定就业专干的岗位编制及待遇
1、暂设专职和兼职两类就业专干,专职就业专干即专门负责就业工作,不兼任其他工作;兼职就业专干即兼任年级辅导员或本身为专业教师;毕业生较多的学院可设置专职就业专干,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先设兼职就业专干,学校核定人员编制时,给每个学院增加0.5个人员编制。
2、就业专干本身是专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减50%。
3、各学院要为就业专干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桌椅、办公电脑、电话等。
四、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相对固定就业专干设置工作,须学院党政负责人及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商议,提出符合条件的人选并征求本人同意后,上报招就处。
2、招就处根据各学院上报名单,审核后报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由学校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签发就业专干名单。
湖南理工学院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