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湖南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就业学院实施方案》已经学校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理工学院
2016年11月20日
湖南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就业学院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系列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5〕12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组建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学院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的通知》(湘教通〔2016〕192号),切实加强我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工作,学校决定成立湖南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就业学院,统筹全校学生的创新创业就业教育工作。为明确工作重点,清晰部门分工,推进学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就业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 主要工作职能
创新创业就业学院负责全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与实践工作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协调。其具体职责是:
1.拟定学校创新创业就业教育规划,确定创新创业就业学院基本教育课程和学分标准,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
2.开设创新创业就业教育课程,负责创新创业就业教育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
3.遴选一批国内知名企业家、人力资源管理专家担任创业导师、就业指导教师,并定期开展创新创业与就业讲座;
4.为具备潜质与创业意愿的学生及学生团队配备创业导师,开展一对一重点指导,并组织相关实践实训活动;
5.牵头组织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职业规划等竞赛活动;
6.管理运营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以及负责与校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的对接和项目推荐;
7.举办、推广仿真创业项目训练,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和实训基地;
8.负责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评审、团队培育等工作,
负责孵化创业项目,审核和认定创新创业学分等。
二、 定位和机构设置
创新创业就业学院是学校直接领导,团委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虚拟学院。学院的宗旨是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强化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加强就业指导教育,提升学生的就业技能,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学院院长由校长担任,副院长由分管教务、招就、团委的校领导担任。
学院下设执行院长和执行副院长,执行院长由上述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执行副院长由直接负责人担任。学院下设7个工作部门:办公室(设团委)、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中心(招就处牵头)、教学管理服务中心(教务处牵头)、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设招就处)、创新创业竞赛组织中心(团委牵头)、学生管理服务中心(团委具体负责)、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团委牵头)。办公地点暂设团委办公室。
三、运行管理方式
(一)成立创新创业就业学院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相关领导、各学院主管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工作副院长组成。
(二)建立创新创业就业教育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创新创业就业学院定期会同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工作处、科技处、团委、研究生处、校友办等部门召开联席工作会议。
(三)开设创新创业就业教育必修课,“创业基础”不少于32学时,不低于2学分,“就业指导”课不少于38课时,不低于2个学分。
(四)采取灵活的创新创业教育、就业指导教育模式
除按规定开设的创新创业就业教育必修课外,创业创业就业学院还提供选修课、专题培训和创业实践实训等形式的创新创业就业指导教育。
创新创业就业学院学生的专业学习与创新创业就业教育学习同步进行,创新创业课程根据学生的课余时间灵活安排。
创新创业就业学院学生修足规定课程(含讲座)、按规定参加了相关创新创业实践,经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结业证书并获得选修学分。
(五)开展拓展性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教育
1.开设创新创业就业教育系列拓展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生涯规划教育,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提前安排学习规划和生涯发展目标;分层次开展创业教育系列培训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展GYB/KAB培训;面向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展SYB培训;面向正在创业的学生开展IYB培训(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教育由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负责组织实施)。
2.举办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教育系列讲座。邀请校友企业家或其他创业成功人士开展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教育专题讲座,每年面向全校组织完成4场以上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教育讲座并将视频上传网络课堂供全校学生选修,在此基础上形成系统的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教育系列讲座。(牵头部门:团委)
(六)强化仿真创业项目训练
1.全面推进创新创业竞赛与就业技能竞赛。继续办好“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和“创青春”创业大赛、湖南理工学院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湖南理工学院毕业生简历制作大赛,组织好湖南理工学院毕业生模拟招聘活动,将有关竞赛并入实践创新平台并纳入学分管理,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与就业技能提升活动(其中“挑战杯”竞赛和“创青春”大赛由团委负责,“互联网+”创业竞赛由教务处负责,其他赛事根据对口原则划归相应部门负责)。
2.开展仿真创业项目训练和创业实践实训。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的联系,拓展与行业企业合作的广度与深度,适时引入企业项目,走市场化路线,协同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仿真创业项目的观摩和创业实践实训,有效提高学生的创业实战能力。(牵头部门:团委)
(七)建设创新创业导师队伍(牵头部门:团委)
加强校内就业指导队伍与创新创业教师队伍建设,选派各学院专职书记、就业专干及相关专任教师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组织的生涯规划、就业指导、创新创业老师培训,逐步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的创业创业就业指导教师队伍;对外选聘省内外行业企业兼职创新创业导师和就业指导教师,构建校内外融合、专兼职结合、核心骨干相对稳定的创新创业导师库,定期举办“创新创业沙龙”活动,加强创新创业师资培训,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水平。
(八)资助学生创办实体企业
1.资助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牵头部门:团委)
每年从创新创业竞赛优秀项目中遴选10个左右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拨付一定的启动资金资助并提供创新创业工作室(免租金),根据项目特点配备相应的创新创业导师或导师团队,支持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2.提供创业项目孵化服务(牵头部门:招就处)
进一步加强与政府和企业创业园区(如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海陵科技园等)的合作,为具有较好基础和发展前景的创业项目提供全面的孵化服务,支持学生创办实体企业。同时适时引入企业项目,合作创业,尝试市场化路线。
(九)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和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基地
1、逐步腾出南院宿舍楼门面及其它学校闲置用房,规划建设面向全校学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建设10间左右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室,配备电脑、电话、办公桌椅、网络、打印机、文件柜等办公用品,制定并出台《湖南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办法》,规范创业园的管理与服务。(牵头部门:团委)
2、规划建设湖南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基地,积极联络和整合社会各类创新创业资源,为创新创业项目实体开办企业提供服务。(牵头部门:招就处)
四、相关课程设置
学院从2017级新生开始,由教务处负责面向全校学生开齐开足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的所有创新创业必修课。由教务处联合招就处、团委开设相关面授和网络选修课不少于20门,供有兴趣的学生自主选修。(牵头部门:教务处)
五、工作要求
学校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湖南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就业学院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具体工作,制定工作进度,实施动态管理,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创新创业就业学院筹备工作设联络办公室,由校团委负责办公室具体联络工作,联络人:薛静,办公电话:0730-8646351。
附件:1.湖南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就业学院领导小组名单
2.湖南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就业学院机构设置
附件1:
湖南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就业学院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卢先明
副组长: 钟 华 徐小立
成 员:
瞿 述 喻运斌 向 江 陈 华 余永红 薛 静
毛新耕 邓正华 周四丁 刘邦华 张 勇 张晓红
肖四喜 李科敏 严权峰 周立仁 欧阳瑰丽 罗洪程
聂东宋 彭 鑫 蔡远鸿
办公室主任: 薛 静
附件2:
湖南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就业学院机构设置
院 长: 卢先明
副 院 长: 钟 华 徐小立
执 行 院长: 瞿 述 喻运斌 向 江
执行副院长: 陈 华 余永红 薛 静
工作部门: 办公室
创新创业项目孵化中心
教学管理服务中心
就业创业指导教研室
创新创业竞赛组织中心
学生管理服务中心
创新创业就业教育研究与评估中心
办 公 室:暂设团委